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印发《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《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奖励办法(试行)》已经2018年10月2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石家庄铁道大学
2018年10月26日
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奖励办法(试行)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加快推进高水平知名特色大学建设,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,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挖掘并推荐优秀人才积极性,学校设立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,奖励引才贡献突出的个人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奖励对象
凡为我校人才引进提供信息且推荐成功的校内外人士,学校将根据被推荐者的类型(按照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引进人才优惠政策(修订)》(铁大人发[2016]第94 号)、《石家庄铁道大学招聘博士政策》(铁大人发[2017]第 84号)确定的类型)和数量,对推荐人给予相应奖励(担任学校现任党政中层领导职务及以上干部,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除外)。
二、奖励条件
被推荐的人才,一旦被正式录用,在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后,学校将依据引进人才的类型,对推荐人给予相应奖励。
三、奖励标准
(一)推荐并成功引进符合Ⅰ类条件人才1名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(全职)、6万元(双聘)。
(二)推荐并成功引进符合Ⅱ类条件人才1名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(全职)、4万元(双聘)。
(三)推荐并成功引进符合Ⅲ类条件人才1名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(全职)、2万元(双聘)。
(四)推荐并成功引进符合Ⅳ类条件人才1名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。
(五)推荐并成功引进符合优秀博士条件人才1名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0.5万元。
(六)推荐并成功引进国外知名大学(泰晤士报当年排名前500名)博士人才1名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0.4万元。
(七)推荐并成功引进符合专业发展需要的博士人才1名,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0.2万元。
以上奖励金额均为税前金额。
四、推荐程序
(一)由推荐人填写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人才引进“伯乐奖”申报表》,经本人推荐引进的人才和所在单位确认,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学校人事处。
(二)经人事处审查后,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。
(三)学校核发奖金。
五、其他
(一)原引进人才奖励政策停止执行,单位奖励参照如下标准执行:全职引进Ⅰ类人才奖励单位20万元(双聘引进10万元)、Ⅱ类人才奖励单位15万元(双聘引进8万元)、Ⅲ类人才奖励单位10万元(双聘引进3万元),引进博士人员单位奖励1000元/人,其中:奖励学院(系、部)500元/人、系室奖励为500元/人。
(二)全职引进指人事关系转入我校,全职工作;双聘指人事关系在原单位,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和工作协议,每年来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(含)。
(三)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石家庄铁道大学
2018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