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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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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赵万里
赵万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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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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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21-2022学年度师资培养工作,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水平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根据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铁大人〔2017〕254号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培养方式
根据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》规定,培养方式主要包括:
(一)博士后培养。
(二)博士(硕士)研究生培养。
(三)国内访问学者。
(四)专业课程进修。
其中,属于上级部门专项进修项目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请人应按照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铁大人〔2017〕254号)中的要求填写相应《申请表》,并准备佐证材料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(二)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后,将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。
(三)人事处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,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。
(四)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。
四、时间安排
请各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人事处。单位主管领导要在《申请表》中签署推荐意见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《石家庄铁道大学师资培养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铁大人〔2017〕254号)见学校人事处网页。(《攻读学位申请表》、《课程进修申请表》)
(二)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需要、教学、科研工作安排和申请人的具体情况,组织做好报名、推荐工作。
(三)申请人应提前做好申报准备,联系培养单位及导师,最好在确立了培养意向的基础上申报,保证在批准的时限内学习进修。
(四)个人应保证所提交的佐证材料真实性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当年培训资格。
联 系 人:赵万里
联系电话:35135
附件:
3、博士后进站申请表
人事处
2020年12月15日